公司治理專欄-驚世媳婦重創臺灣治理 籲政府機關聯合補破網

就在全球倡議如何推動企業永續發展、重視環境保護、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構建公司治理藍海之時,也正在臺灣努力爭取亞洲公司治理協會「CG Watch」的排名進步、證明臺灣能取代香港成爲亞洲金融中心之際,因林郭文豔一人而受到重挫!

首先,就在今年大同公司股東常會前,因林郭文豔認爲部分外資持股「可疑」,即對羣益證券(香港)、羣益金鼎證券、新加坡銀行匯豐銀行(臺灣)、元富證券(香港)、中國信託銀行、國泰證券(香港)、匯豐金融證券(亞洲)等8家外資機構(總共投資大同公司超過20%)提起訴訟恫嚇外資保管銀行、證券投資專戶外國投資者,此舉恐使外資法人對臺資本市場失去信心

接着,持股僅有0.6%的林郭文豔更在6月30日大同公司股東常會當天,以「公司自理」爲由,逕自違法剝奪53.4%股東的出席權以及(或)表決權等「股東權」,就是不讓非其能掌控之人士,有任何當選董事席次機會,並且揚言如果股東有「不滿」、「不爽」就去提告!

爲什麼林郭文豔敢如此妄爲呢?實則肇因於三年前,大同董事會就違法剝奪股東「提名權」,雖經法院一審、二審判決大同公司董事會違法、但三審尚未定讞,董事三年任期已然屆滿;因此,林郭文豔食髓知味企圖再以司法纏訟拖延、再任三年。

但是此作爲,政府主管機關「如果不處理,政府怎麼立威!」也不應授與林郭文豔以司法拖延的任何機會和空間

首先,證券交易所宣佈大同公司從7月2日起,無限期變更交易方法爲全額交割;雖然股東因此受到股價重挫的損失,但這一切都是禍起林郭。

證期局也強調:「未發給部分股東表決權票及選舉票,已違背公司治理股東行動主義!」集保結算所亦表示,將向金管會建議大同公司不得再自辦股務事務

投保中心更痛批:「未經權責單位查明認定前,逕自剔除表決權,此案例乃我國公司治理之最大挫敗」;因此,投保中心召開臨時董事會,針對林郭文豔逕自認定部分股東無表決權等情事,認爲執行業務有重大違反法令情事,決議通過對其提起裁判解任訴訟。

現在,最終能貫徹申張政府公權力的單位就是經濟部,除了應速予駁回大同公司違法選出董事及獨立董事變更登記之外,經濟部應覈准股東依公司法第173條自行召開股東臨時會,合法全面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以維臺灣公司治理以及政府機關的最後尊嚴。

(本文作者恆生永續發展顧問公司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