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粉「黃麴毒素」超15ppb 新北市知名火鍋店也中標
▲永安農場食品廠出產的花生粉,黃麴毒素超標。(圖/食藥署提供)
衛福部食藥署聯合全國各縣市衛生局,於今年3月至10月間,至上游進口商、國內製造商等,抽驗218件花生糖與花生粉,其中有7件黃麴毒素超過衛生標準規定的15ppb,不合格率達3.2%,就連新北市知名火鍋店的花生粉沾醬也中標,目前所有不合格產品均已下架回收,總共銷燬花生糖74.8公斤與花生粉19.2公斤。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科長王慈穗表示,黃麴毒素是花生、堅果類等農作物,在採收、儲存的過程中,受到黴菌侵襲所產生,由於黃麴黴菌對人類及動物具肝臟毒性、免疫抑制性、致畸胎性以及致癌性,被世界衛生組織(WHO)列爲一級致癌物,若長期食用,可能導致肝癌,因此花生類的產品,一旦被驗出含有黃麴毒素,就一定會下架並銷燬,若業者不遵守,則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處以6萬~2億元的罰鍰。
▼協信泰食品加工廠提供給新北市極鮮火鍋的花生粉,黃麴毒素含量也超標。(圖/食藥署提供)
王慈瑞說,這次抽查出的不合格的2項產品皆爲花生粉,一項來自新北市極鮮火鍋業者,另一家則來自桃園市的瑞榮商行;兩間不合格產品的上游,分別爲雲林縣協信泰食品加工廠,與桃園是的永安農場食品廠,目前已全數完成回收、銷燬。
食藥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德元表示,依據近4年來監測結果分析,花生製品中毒曲素不合格率介於1.8%~4.8%之間,雖然2014年的不合格率升至4.8%,但今年又將至3.2%。王德原呼籲食品業者,爲了確保產品的衛生安全,應將原料妥善儲存於陰涼乾燥環境,更提醒消費者應購買信譽良好的商品,開封后應保存於乾燥環境,避免受潮,免得不小心吃下黃麴毒素,傷害將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