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薪加人可減稅 2.4萬中小企業受惠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經濟部昨天公佈「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租稅優惠相關子法,中小企業增僱兩名廿四歲以下或六十五歲以上員工、爲經常性薪資六點二萬元以下的基層員工加薪,都可享有租稅優惠,人力派遣公司也適用相關優惠。

經濟部評估,每年受益家數有二點四萬家、十萬勞工受惠,政府每年稅收損失約兩千三百萬元。

立法院七月三讀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經濟部陸續修正四項子法,十一月廿七日發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將「有限合夥」納入中小企業適用範疇,昨與財政部會銜發佈修正「中小企業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新規定回溯自今年一月一日起適用,實施至一二二年底。

立院通過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正條文,包括刪除租稅優惠的景氣啓動門檻,增僱員工加成減除率提高至百分之兩百、幫員工加薪的加成減除率提高至百分之一七五。子法修正增加適用增僱員工租稅優惠的對象,包括六十五歲以上部分工時員工、人力派遣服務業;員工加薪租稅優惠部分,部分工時員工的加薪也適用。

經濟部中小企業及創新企業署副署長吳佳穎說,基層員工的薪資定義會大幅提高,標準將依前一年度勞動部「職類別薪資調查」結果,每年公告調整,一一三年、一一四年的標準爲經常性薪資六萬二千元即符合基層員工定義,預計廿日公告。

舉例來說,某中小企業原有五十名員工,今年一月增僱一名全時月薪三萬元的廿二歲員工、一名六十六歲部分工時員工,時薪兩百元,每週工時十小時;增僱這兩名員工一年薪資支出四十五萬六千元,租稅優惠計算方式是四十五萬六千元乘以減除率,再乘以百分之廿十的營所稅率,則營所稅可扣抵九萬一千兩百元。

此外,中小企業研發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部分,「人才培訓支出」也可納入投資抵減的範圍,限定要爲「研發」而培訓的支出才符合規定,是否符合條件則由財政部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