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祭重罰!投信經理人私下跟單被抓包

投信經理人跟單,金管會祭重罰(圖/吳靜君攝)

又一案!復華投信前全權委託投資經理人邱姓擔任全權委託投資經理人期間,有以職務上知悉之消息,於全權委託投資帳戶從事個股交易期間利用他人帳戶爲相同個股買賣,且未依規定向公司申報;複復華投信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與執行未具有效性,未能有效防範利益衝突,且未能有效督導及查覈經理人個人交易行爲,業已影響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的正常執行。

金管會解釋,復華投信和國泰投信檢察官已經起訴,而金管會根據起訴事,有更明確的事證,因此同時,處分復華投信120萬元,以及解除邱姓經理人職務。金管會表示,連同國泰投信的處分書今日就會發出。

此外,復華投信業務也受到限制,最近1年不得申請(報)募集投資於國外有價證券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件,但其違法情事已具體改善並經認可者,不在此限。

最近半年不得申請擔任境外基金總代理人、兼營期貨信託事業。最近3個月內不得向金管會申請投資外國事業或設立分支機構、在大陸地區參股投資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等。

其他事項則包含例如申請政府基金之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將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