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瑜/鄭捷就算該死,也不該是現在
▲3聲槍響,鄭捷伏法,最後遺言「我想要喝水。」(圖/記者孫曜樟攝)
我們從來沒有認真想過復仇,更不用說爲他人的失去和傷痛感到憐憫,有種我蠻喜歡的說法是:「只是不想讓他出來傷害我」,夠自私,夠理直,彷彿這社會有方法讓個人置身事外,所以很簡單,小至親屬竊盜,大至殺人放火,喔喔,別忘了還有詐欺犯,通通殺死。
人有免於恐懼的自由,早發現的已死,沒發現的就當作沒有,健忘是社會的本能,剛好而已。但這是種怠惰,我們不能這麼容易對吧,所以有些人同意鞭刑,五馬分屍,還有我們最愛的翁虹與滿清十大酷刑,或許當我們能認真的來談復仇,來談償命這件事,可能是凝聚社會共識的前身。
認真想復仇的人,想必社會共感頗深,兇殘如親臨,應該認真思索,對待人渣不必客氣,臨牀實驗罷了,不如來學學日本二戰的人體實驗室吧!
藥物怎麼來的?總有中下階層的可憐蟲纔會爲了錢出賣健康做人體實驗。我就曾經認識一個朋友,大學畢業之後找不到好的工作,走投無路被家人嫌棄,只好接受藥廠的人體實驗,讓他可以短時間拿到一筆錢。
讓這些罪大惡極的人試試如何?每年什麼感冒疫苗、子宮頸癌疫苗死了這麼多可憐的孩子,都往人渣身上試試如何?做壞事的人才不配擁有健康,做惡非人,殺人非人,那些可憐的中下階級怎麼能被藥廠迫害?(好像沒人對藥廠殺人覺得可恨?)還讓我吃到如此不正義的藥,真該死。
我一直認爲,復仇就是要慢慢實驗,怎麼最能受折磨,怕痛怎麼能麻醉?輕易的死叫「縱放」,太快速的叫逃避,人渣絕不能苟死,只有英雄才會慷慨赴義。
▲法務部長羅瑩雪強調,就是她決定優先槍決鄭捷。(圖/記者黃克翔攝)
我很喜歡電影裡面關於復仇的描述,像是要去報殺父之仇這種,爲了目標追逐一生,放棄其他志業、樂趣、愛人,天涯海角尋尋覓覓就爲復仇。其中最感人的一幕就是,當主角追尋到了殺父仇人,發現對方老了,或是對方其實也是個可憐蟲(可能是父親先去害他,他纔會殺我爸爸的那種反派一瞬間漂白的角色),不然就是即便殺了對方也得不到快樂和安慰,反而失去真正人生的時候,主角最具戲劇化的演技和表情,讓在無垠的悲劇裡,感受到人生的荒蕪美感,對我而言,這纔是真正的復仇情操,悲愴到令人動容。
電影終究是電影,我們要的是絕對正義的復仇,我們是絕對不會像藥廠一樣殺到無辜的孩子,我們不會對任何一種犯行無感,完美的復仇也不會淪落爲悲愴,只有正義,對,我們不會讓復仇變成政治操作,不會讓不想扣板機的人拿槍,也不會讓那些原本只能去做藥物實驗的中下階層的人,淪落去偷去搶,我們要報仇的絕對是一般人口中像鄭捷這種沒事想殺人,而且毫無悔意的變態殺人魔!(?)
上流菁英能不能允許社會對復仇有點想像?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就已經說了是前提,還一堆人在跳針什麼社會價值還有什麼霍布斯?霍布斯是你們建構出來的前提,社會纔不是這樣形成!
在復仇沒有共識之前,社會不會得到安慰,殺人不只爲了受害人家屬,更爲了恐懼受害的我們,所以太快了,鄭捷該死,但不該是現在,對於這個喪心病的殺人狂,簡直無須辯論無須心證空間,然而爲什麼是他?爲什麼有人沒事想殺人?是不是能夠花時間好好去研究這個對象,至少不會這麼輕易,這麼怠惰,而是花點時間至少讓以後有可能像他的孩子不會再出現?鄭捷原本是我們可以討論得到共識的機會,但就被這種怠惰所毀了,所以,我們能不能先彼此同意第一步:羅瑩雪,現在不是時候?至少,我們能在第一步有共識了?
●作者:林冠瑜,媒體工作者,已獲授權刊載,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