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房價所得比爲15倍! 全球租屋風氣正盛
來源:全球中央
2014年內政部公佈了一項統計:臺北市房價所得比爲15.01倍。此數據一出,全民譁然。其背後代表的意義是,若想在臺北買間房,你需要不吃不喝15年。
今年房價負擔能力統計再度公佈,北市房價比升爲16.16倍,在景氣低迷已久的現在,卻有數字如活水般不斷翻新,着實難得。
古時祖先總訓勉,欲攘外必先安內,先成家方能立業。這樣踏實擁有一方故土的想望,在房價不斷推陳出新的情況下宣告實現,真正成了只供想像的願望。
還好,逆境中求生存是人類本能。在世界各地日趨普遍的租屋文化,是買不起房的替代選擇,也是無殼蝸牛們與大環境間的另類拚搏。
▲德國租房普遍,許多學生、上班族或新婚家庭都是租房過日子。(圖中德國當地家庭非文中提及人物)
德國人妻Julia最近決定買房,擁有一棟屬於自己的房子。如此一來不僅有庭院可以種植花草,剛上小學的孩子未來能有更大生活空間,一方面也考慮到年老後能擁有屬於自己的家。
房屋非生財工具有需要才購買結婚七年以來,她和先生及小孩一直都在德國東部德勒斯登(Dresden)郊區租屋。和許多德國家庭一樣,他們沒有特別挹注心力在把大部分積蓄投入置產,而且租的地方住宅品質相當不錯。
Julia一家人決定購屋的主要因素是現在利息低,而且每個月支付的租金成本已經可以貸款買房。
他們簽下的信貸方案每月需支付的金額跟現在支付的租金差不多,但擁有這個信貸方案的前提是,未來十年房子都要作爲私人住宅使用,不可轉賣獲利。
買房雖然可以與房東說再見,擁有更多佈置房子的自由;但代表得揹負更大的責任,未來除了要花更多時間維護房子及花園,即便跟鄰居處不合,也不能說搬就搬。
居住在南部第一大城慕尼黑的雜誌編輯Sabina,之前都是租房子過日子。五年前在慕尼黑買房,置產後五年間慕尼黑房價飆升,若依現在的房價,她們一家人肯定負擔不起。
臺北居大不易 省時間住頂樓也甘願
▲臺灣地狹人稠,頂樓加蓋比比皆是,成爲另類房屋文化。圖爲臺北市頂樓加蓋奇景。(中央社吳翊寧)
北市房價高得嚇人,買不起總租得起吧?在臺灣租房子並不難,只是其中有些「眉角」和「價值觀」與別國不同。
有經驗的房東多不願租客申報租金抵免所得稅,房客可趁機要求降價;若是房東自己招租也無須實價登錄,讓房東和租客和諧地相處下去。
不管大房小房 只要「方便」就是好房2014年內政部統計,臺北市房價所得比爲15.01倍,全球最高。不僅年輕人買不起房,即使是夫妻雙收入的小家庭都不見得還得起每月房貸,租屋成爲越來越多人可以負擔的選擇。
其實在臺灣租房並不難,隨時可以租到房子。全國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張瀞勻說,由於多屋族有囤房習慣,因此房源多,在臺灣多是房客在挑房子、挑房東;但國外則是有錢也不一定租得到房子,大部分需要經過物業管理或仲介人員面談,以保障房東、租客雙方權利。
從多房的屋主端來看,一方面銀行利息低,負擔相對輕,除非家有急用大筆錢,否則房價不好也不着急出售,可以慢慢挑選優質房客,租金收入就當作貼補房貸;對租客來說,反正出租房很多,大也可以仔細選擇易相處、不計較的好房東。
臺灣的租屋文化有些特別之處,首先是擁有別國不易看到的「頂樓加蓋」。隨着工作機會和人口愈趨集中都會區,大都會區租屋需求量越來越大,開始出現許多頂樓加蓋的違章建築。
另外,華人較能接受與陌生人共用同層空間的態度,也使套、雅房型的租屋型態出現。況且臺灣人租屋中意市區,更喜歡生活機能便利的租屋環境,最好食衣住行都方便,在空間與隱私上,反而有較大的彈性接受度。
相反地,外國人習慣保有生活品質,將工作和住宅區分開,且租屋仍要保有隱私性,多選擇有獨立衛浴、獨立廚房及客廳的租屋處作爲棲身之所。
▲牀即是家的籠屋,凸顯了繁華的香港背後,日益嚴重的貧富差距與居住問題。(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提供)
譚先生今天已經56歲,他當前最大的願望是樓價下跌,以便購買一蝸居,讓一家三口入住。
香港租屋兩樣情 公屋民房大不相同譚先生說,2010年,他眼看樓價飆漲,於是出售自己的民房,打算等待樓價回落時再回購,以賺取當中的差價。但自此樓價節節攀升,他當年出售的房屋,目前售價已上漲了70%。
售房後五年來,他們一直租住民宅,每月租金港幣1萬2,000元(約新臺幣5萬400元)。不斷付出租金之餘,樓價也持續上升,令譚先生十分着急,恐怕無法再有機會購房。爲此,他曾希望申請政府的公屋,但不符合資格,令他望門興嘆。
像譚先生這樣的個案,香港多的是,主因還是香港地小人多,衣食住行,就以住的問題最大。香港的住屋一般分爲兩類,即公營房屋和民營房屋。
公營房屋又包括公屋和居者有其屋(簡稱居屋),前者是政府興建並出租給中下階層民衆居住的租住房,後者則是出售屋,以五到六成的市場價格出售給較有能力的中產階層。
民營房屋則是由民營發展商興建並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今年中,香港人口接近730萬,根據政府統計處的數字,其中約三成人口、超過200萬人在公屋居住,近兩成人口(約17%)住在居屋,其餘則擁有或租住民房,譚先生就是租住在民房中的其中之一。
過去幾年,民房的租金隨着樓價上漲而大幅飆升,令租客苦不堪言。相較之下,一個公屋單位的租金只有民房的五分之一,不但爲中下階層遮蔭,且因租金便宜,其生活也得以「較爲寬裕」。另一戶住在上水某公共屋邨的樑先生一家則是不同光景。
同樣是三口家庭,樑先生自己開計程車,妻子在飯店工作,女兒則在當售貨員。雖然各人月薪都不高,但由於每月只繳付約2,000元租金,佔其家庭收入不超過10%,因此,一家人可以有更多的錢得以運用或儲蓄。
相對於樑先生,譚先生是建築工人,收入較高,妻子也在工作,但每月租金卻繳付一萬餘元,可存錢的數目反而下降。他不願意透露租金佔家庭收入比率,但按照一般統計,恐怕不低於30%。有統計指出,當前民宅租金佔港人家庭開支的比率已上升至47%,1997年則佔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