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了!這4天加班,必須3倍工資!

今天除夕

也是春節假期第一天

許多市民諮詢

春節期間加班,加班工資該如何計算?

日前

蘇州人社部門作出集中答覆

春節期間法定假日共4天,分別是農曆除夕(1月28日)和正月初一(1月29日)、初二(1月30日)、初三(1月31日)。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

按規定,企業等單位依法安排職工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給職工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其本人日工資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工資報酬。需要說明的是,日工資=月工資收入÷ 21.75(月計薪天數)。

來源:蘇報融媒記者 邵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