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受刑人攜子入監 2歲以上幼兒白天送幼兒園保障受教權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監獄人權在提升,有許多女受刑人入監後,因其子女無人照顧,只能申請攜子入監。而爲了保障這些子女的受教育權,矯正規劃將2歲以上幼兒,日間送托幼兒園,晚間再送回監所陪伴母親。矯正署還說,未來還會請專業保育人員到監所中,教導女受刑人如何教養小孩

對於攜子入監的問題,矯正署非常重視,除了滿足隨母入監之幼兒其衣食住所基本需求外,並按期施打預防疫苗及每季健康檢查,以強化對兒童健康權益之保障。攜子入監所之收容人約7成爲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者,且父母(曾)爲犯罪行爲人之幼兒常身處於高風險家庭,如何協助收容人扮演合適的照顧者,不僅有助於收容人改變生活翻轉人生,更許其子女有美好的未來。

爲了保障這批兒童的受教權及基本生存權,矯正署從4月起,就規劃「2歲以上的受攜幼兒於日間送托幼兒園方案」,桃園臺中高雄三所女子監獄,共計8名幼兒於日間至幼兒園就讀,接受與一般兒童無異的受教機會指導生活常規及提供各項身心發展之學習,保障收容人子女之學習權,以利迴歸家庭的銜接,就是展現政府對兒童照護的重視。

此外,矯正署也與「財團法人中國信託反毒教育基金會合作,推動「強化矯正機關攜子入監處遇措施合作方案」,2017年由該基金會捐出379餘萬元,提供矯正機關延聘保育人員、增加親職教育與幼兒發展處遇課程,以及改善保育室設施設備。今年更捐贈467萬餘元,除了持續辦理攜子入監的教養措施外,還要加強於常態性辦理攜子入監業務的桃園、臺中及高雄3所女子監獄延聘全職保育人員,並規劃建置戶外遊樂設施,使被收容的母親學習照護及撫育技巧,並提供幼兒更多的活動空間

法務部蔡清祥(右)致贈感謝狀給財團法人中國信託反毒教育基金會副董事長王卓鈞(左)。(圖/記者屠惠剛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