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烤雞王鑽轉帳漏洞狂刷6300萬還不出錢 法院判決出爐
桃園烤雞王鑽轉帳漏洞狂刷6300萬還不出錢,法院判決出爐。(中時資料庫)
曾經以「浪子回頭」號召,在桃園經營「大公雞」餐廳,號稱爲桃園「烤雞王」的51歲男子陳星文,涉嫌利用花旗銀行信用卡轉帳漏洞,在2018年2個月內狂刷6200多萬元,購買大批珠寶、精品、名錶,事後繳不出錢,2018年6月欲出境時遭警方攔下遭依詐欺罪起訴,當時陳表示願還銀行600萬元,讓銀行氣炸而向法院提民事求償盜刷的的6328萬外加上先前欠款總計6374萬,臺北地院宣判判準。
桃園烤雞王鑽轉帳漏洞狂刷各式精品價值6300萬,事後還不出錢,法院判決出爐。(中時資料庫)
陳星文號稱「桃園烤雞王」,自稱年輕時混黑道,曾涉及暴力討債、擄人勒贖,自稱「除了殺人、強姦,其他大概都做過了」。他蹲了10多年苦牢,2013年在桃園開設「大公雞」烤雞店,後來生意越做越大,還開了分店「大母雞」,多家媒體爭相採訪,綜藝節目也曾到店內錄影,成爲「浪子回頭」更生人最佳典範。
檢警調查,陳星文2018年4月間以花旗銀行信用卡消費時,明知自己帳戶餘額不足,但銀行卻未發現,陳在發現銀行信用卡管控漏洞後,即開始瘋狂刷卡購買精品,甚至要求銀行以人工授權提高刷卡額度,持續刷卡,事後因陳並未轉帳,銀行扣不到款發現上當,報警處理。
警方調查,陳星文涉嫌從2018年4月至6月,以2張信用卡在網路、實體精品店等處,2個月內狂刷狂買各式珠寶、精品、皮包、香水、餐券、3C等高單價商品共6200餘萬元。期間銀行人員發現他刷卡金額「暴增」致電詢問,他卻以自己是知名烤雞店餐廳爲由取信銀行,還謊稱客人未拿走發票,他對中發票1000萬」、「年收300多萬」,聲稱不久後就會存入大筆現金。
2018年6月21日,銀行發現始終沒有陳聲稱的大筆現金存入,銀行擔心陳無法支付如此高額消費,懷疑有「內情」而報警。但陳星文卻於6月22日刷卡買翌日前往大陸寧波的機票未果,23日前往桃園機場時,被臺北市刑大逮捕。
陳聲稱,他是與女友出國做生意洽公,但警方研判他想出境避風頭。警方將陳帶回他桃園中壢住家搜索,找出價值約500多萬元的商品,其餘5700多萬的商品下落不明。
警方懷疑,陳可能因經營餐廳出現財務缺口,才以刷卡購買高單價商品,再變現牟利。警訊後將他依詐欺罪嫌送辦。
檢方調查時,陳否認詐騙銀行,宣稱是銀行同意他刷卡,將責任推給銀行,並稱他有意願還錢,但只願還600萬元。檢方調閱陳的營業所得、中獎紀錄、繳款明細等資料,認爲陳根本沒有還款能力及意願將他起訴。
花旗銀行也另外對他提起民事求償,除了償還信用卡欠款外,還需償還盜刷的6328萬,法官調閱資料後確認他欠款屬實,判陳須償還6374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