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中古車貸 管理仍不見蹤影

臺北市租賃公會依金管會的要求,訂定了BNPL(先買後付)的自律規範,但在此同時,令人關注的是對中古車貸的自律規範何時出爐,因爲除BNPL,中古車貸是另一個引發年輕人債臺高築的根源,且影響程度並不下於BNPL。

坊間除了租賃公司,銀行也承作車貸業務,但模式完全不同,大部分銀行貸款成數最多七、八成,車齡太高的車子或許連五成都借不到,然而,只要上臉書或搜尋網站輸入「車貸」二字,就可看到租賃或融資公司提供倍數起跳的車貸,有兩倍、三倍、甚至更高,因此經常可見一臺十年以上的中古車,殘值可能只有三萬元,但可以借到十萬元,至於機車的「行情」則更離譜,和銀行業者承作車貸相較,簡直「一國兩制」。

中租、裕融、和潤三大租賃公司在BNPL和中古車的業務規模,BNPL業務總規模約五百億元,但中古車貸規模每家都約一千億元,影響範圍比起BNPL大得多,但迄今租賃融資公司的中古車貸自律規範仍不見影。

而在租賃資融公司的消費貸款主管機關仍不明的情況下,金管會管理上面臨不少瓶頸。瞭解內情的人士指出,金管會先前約談三大租賃公司也是一波三折,其中有業者高層一開始要求「開一小時視訊會議就好」,不用到金管會,最後還是透過放款銀行居中聯絡,業者才願意到金管會。

再者,金管會要這三大租賃公司要做好BNPL業務的相關內稽內控準則訂定,年底要證交所等單位檢查。問題是,如果是金融業,金管會早就出動金檢,況且證交所只能檢查一般上市公司事務,如何能對這種和消費性放款的業務着墨?凡此種種,政府應及早跨部會溝通,找出因應對策,纔不會拖到問題「大到不能解決」,引發社會問題或連鎖效應,得耗費更多資源才能平息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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