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呂巡/從諮議引起「滋議」說起
我外交生涯前面六年多,是擔任駐美代表處諮議。在這之前,我已拿到美國賓州大學國際關係博士,並任馬里蘭大學博士後研究員約一年,同時擔任中英文版「中國國際法及國際事務年報」執行編輯。攻博士學位的後兩年,我已在費城的外交政策研究所擔任「博士前研究員」,同所主持歐洲安全研究計劃的,正是甫離任北約統帥、後來出任美國國務卿的海格。
那時我也開始爲《聯合報》寫外交專欄文章。民國70年我以旅美學人身分應邀回國參加國建會,獲選爲政治外交組召集人之一。這時國內外大學教職邀約也不無眉目,同時接到外交部聘爲駐美代表處諮議之約,記得月薪僅1500餘美元,較三等秘書猶少,且無房租等津貼。直接進代表處擔任國會聯絡工作,傳統外交同仁自然有人不服氣,但也有好友惜我未免把自己賣得太低。
我倒沒把待遇看得那麼重要,重要的是機會。外交學術研究可另作的時地甚多,但實務經驗,除政府給予的機會外,沒有別家分號。政府當年的考慮,也是與美斷交伊始,臺灣關係法剛通過,正須全力發展對美國會外交。而美國國會重要助理不乏教授或智庫人士出身,與之交往自以在美學有專精、已有若干歷練的年輕學子更具條件,故有聘諮議的作法。
當年面談我的是外交部次長錢復。諮議一年一聘,無所謂隨首長進退,考覈指導我們的都是外交界翹楚,能跟這樣的長官做事,更是千金不換的機會。
白紙黑字的保證
當時與我類似背景、同天同條件入行,只比我資深3分鐘的另一諮議,就是現在國安會秘書長李大維。兩諮議上陣月餘即遇「八一七公報」,幾乎全天奔走國會,雖屬低階新兵,卻多無負使命。如美國雖給我們「六項保證」,但只載於白紙一張,當時亞太助卿在國會聽證時答詢也模棱,參院外交委員會主席就一項項問有無此款並是否已告知臺灣,助卿只好一一承認並列入紀錄。試想主席如何有此精彩問題?
六項保證中美國最不願明說的就是臺灣主權問題,終於被參院司法委員會分權小組主席祭出卅八個相關書面問題逼問出來,國務院白紙黑字首度謂美國對臺灣主權問題「不採立場」(takes no position),實在難能可貴。國會紀錄附件中有我所撰八一七公報的簡析一文,本是我奔波國會時的說帖,相關助理覺甚具參考價值,擬並列入,我乃情商老東家以外交政策研究所客座研究員名義,提列全文。
此文非在自詡,實以存真,而作今昔對比。多年來我們外交雖屢遭磨難,但總有一批公忠體國、專業傑出之士,挺身奮戰,且培養後進。但新制諮議只能令人惋惜,他們如有心外交,則跟着現在的老闆,自己的專業及前途何在?如無心,過水又能有什麼意義或貢獻?
外交部人事單位,同一件事要放行有衆多法令可引,要拒絕亦然。故而解釋新制諮議均符法令,不足爲奇。倒是拍板覈定的部長,豈不正是當年的「李諮議」,焉能不知此中天壤之別?猶有進者,去年立法院已修法將非經特考而亦可外派的文官名額上限增到15%,相當於14人,屆時以政治爲考慮的外派豈不更多?
這個政府,兩年五斷交,六處被改名,國際上多碰壁,免籤乏成長、反盡給他國,外交困局難因應,卻爲自己人爭取外放美缺績效頗着。但願我專業同仁,秉持優良傳承,使中華民國的外交,勉以爲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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