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新能源、智能網聯與汽車新標準建設 全國人大代表尹同躍提五項建議
新華網北京5月19日電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將於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開。基於對汽車產業的深度實踐和調研,全國人大代表、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尹同躍,提出五項建議,重點關注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商用車積分政策、汽車新標準建設等議題,助力解決中國汽車產業協調發展與中國汽車產業全球化發展過程中所遇到的突出問題,以推動中國汽車產業創新與高效發展。
全國人大代表、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尹同躍
取消NEV正積分結轉限制,推動新能源汽車加速發展
《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規定新能源正積分不可結轉,在新起草的《辦法》修正案中,擬規定NEV正積分可結轉,但設置了僅可結轉三年,每次結轉按50%扣減積分數量和可結轉的前置條件等方面的限制。
尹同躍建議取消對NEV正積分結轉的相關條件限制,以提高傳統汽車企業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積極性。
新能源汽車核心零部件再製造再利用,促進綠色循環經濟發展
當前,新能源汽車大約每三年就有非常大的技術突破,實際行駛壽命15萬公里就面臨着淘汰與報廢,而其基礎核心零部件系統,如電驅動、電機、電池、鋁基車骨架等,仍具有很高的重複再使用價值。
在此背景下,尹同躍建議:
一、國家推動新能源汽車基礎高價值零部件延長在役壽命工程,將再製造歸入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
二、出臺政策允許整車製造企業回收低續航新能源汽車,經升級改造後視同新車銷售;
三、允許回收鋁合金及複合材料車身以及電池、電機、電控等新能源汽車三電系統,納入再製造再回收體系。
制定商用車積分管理辦法,促進汽車產業協調發展
當前,中國對於碳排放較大的商用車尚未制定積分管理政策。因此,尹同躍建議打通乘用車和商用車的積分,將輕型商用車(N1類)與乘用車雙積分管理辦法(基本爲M1類車)相融合,統籌制定爲輕型汽車雙積分管理辦法。
商用車是中國在汽車行業的傳統優勢領域,將輕型商用車和乘用車雙積分管理辦法相融合,將有利於促進汽車產業協調發展,提高中國汽車企業的地位,爲在對外合資合作中爭取更多中國利益創造條件。
加強中國汽車新標準建設,推動汽車產業全球化發展
標準之爭被經濟學家稱作“贏者通吃”,誰把握住了標準,往往就把握住了產業,把握住了市場競爭主動權。中國汽車企業要想成爲全球化品牌,就必須破解歐美等汽車產業發達國家的市場技術壁壘和嚴苛的各種汽車標準法規。
因此,尹同躍建議國家統籌針對全球尤其是歐美髮達國家汽車標準體系與共性技術壁壘進行研究,建立中國汽車的技術新標準,助力中國汽車核心技術實力的進一步突破、升級,促進中國汽車產業的全球化發展。
大力推動發展中國方案智能網聯汽車操作系統,搶佔全球競爭制高點
當前,全球汽車產業正在經歷以“電動化、智能化、網聯化、共享化”爲特徵的“新四化”技術革命和行業變革。隨着新一代能源技術、信息通訊技術、人工智能技術、大數據技術等與汽車加速融合,智能網聯汽車正在成爲全球技術變革和科技創新的競爭制高點。而智能網聯汽車操作系統作爲基礎共性技術,則是支撐汽車“新四化”技術革命,保障國家信息網絡安全,解決國家“卡脖子”重大戰略問題的核心關鍵。
在此背景下,掌握自主可控的操作系統,既有利於保護產業安全,又可以提高我國汽車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因此,尹同躍建議:
一、凝聚共識,協同推進。以智能網聯操作系統頂層設計爲指引,國家級創新中心組織各方共同組建市場化運營創新主體,以行業需求爲牽引,聚集交叉行業人才,發力融合創新領域並加快輸出市場競爭力產品。匯聚政府部門、重點企業、研究機構、行業組織等多方力量,積極支持和推動市場化運營創新主體,促進產品和成果快速產業化。
二、經費投入,專項資金支持研發。設立國家專項經費,支持中國方案智能網聯汽車操作系統產業化。直接給予資金補助、稅收減免、低息貸款等措施鼓勵企業進行自主可控智能網聯操作系統的研發工作。
三、政策支持,推動產業應用生態。依託國家及行業主管部門政策與標準指導,在中國智能網聯汽車行業內形成操作系統發展戰略、標準體系等共識,推動智能網聯汽車操作系統規模化產業應用,加快更新迭代,豐富應用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