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擁恆文創園區竊占案 國統集團陳振豐逆轉無罪確定

綜藝天王豬哥亮入殮的擁恆文園區,爆發竊占官司。(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綜藝天王豬哥亮2017年病逝,長眠基隆擁恆文創園區,園區由國統集團總裁陳振豐所創辦,陳振豐1995年向鄰近的靈泉禪寺借地通行施工,但被控期滿不還地,被依照竊占罪判刑4年定讞。陳拒絕到案執行,一度遭通緝,全案經前檢察總長顏大和提出非常上訴後,撤銷發回更審。高院27日更審逆轉改判陳振豐無罪確定。

本案因陳振豐1995年間計劃興建擁恆墓園,當時向一旁的鄰居、靈泉禪寺商借大水窟段10筆土地,以供公司興建墓園時借道通行。2002年間,陳振豐僱工整地與挖、填土,並大規模改變地形地貌,後向基隆市政府工務局建管課申請建築線,並在雙方間的土地上興建鋼構底基的擋土牆牆樑,再向基隆市政府請領使用執照。工程持續進行,5年後土地上已經鋪上柏油、種植草皮、蓋警衛亭,靈泉禪寺向陳振豐索討無效,轉而向基隆市政府陳情,檢方因此主動介入偵辦。

陳男否認竊占,指稱雙方間依約借用土地,他也另外買了土地,原本要提供給寺方使用,但寺方之後反悔,到了2011年因談不攏,最後作罷,他還把借用的土地上建物拆除、歸還寺方。但檢方仍對他提起公訴,一、二審均認定陳男構成竊占罪,其中二審2017年5月將他判刑4年定讞後,陳男拒絕到案執行,一度經檢方發佈通緝。直到全案經前檢察總長顏大和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撤銷有罪確定判決,發回高院更審。

高院更審後卻做出逆轉判決,改判陳振豐無罪。高院指出,雖經檢方於2010年勘驗結果,認定陳男當時客觀上確佔用靈泉禪寺所有之土地,並在土地上鋪設人行道柏油路面、種植草皮及興建圍牆、警衛亭、停車場停車位鋪面工作物及設施情形

但高院認爲陳男在主觀上,確實沒有竊占的犯罪意圖;高院採信陳男的說法,認爲陳男獲寺方同意使用土地,2010年間本擬以交換土地方式繼續借用土地,惟因協商不成始生本件訴訟,此係民事糾葛,陳男確實無竊占犯意。高院因此改判陳男無罪,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