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光籲請金管會、證期局停止鈺叡公司公開收購行爲
東元經營權之爭,延燒到菱光(8249),在東元集團指派的董事杯葛下,菱光9日股東會仍如期順利召開,相關議案也於10日凌晨上傳,爲反併購,菱光更在股東會中通過議案,籲請金管會、證期局立即停止鈺叡公司公開收購菱光科技股份案,並提請公平會立即禁止鈺叡公司申報結合之行爲。
東元公司日前針對菱光科技6月21日董事會決議,於9日召開股東常會之事,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禁止召開股東常會之假處分聲請,經過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依法審理後,裁定駁回聲請,在有法令背書下,菱光科技的股東會仍如期在9日召開。
菱光科技表示,根據商業法院認定,東元公司對菱光提起之假處分聲請,對於股東常會召開不會產生影響,另菱光股東在股東常會行使之權益和效果,也不會有任何影響。
經查商業法院駁回東元公司的假處分聲請,原因有三,其一是董事餘信達、王健(王民)等人已刻意拒絕出席菱光科技後續擬召開之董事會,對菱光是否能再次召開董事會決議股東會日期已有疑義。第二,在董事會未足額及董事未出席的情況下,若7月9日股東會未能召開,可能致使菱光科技股票被列爲變更交易方式之證券,從而影響投資人權益。第三,股東會如期召開,才能保障股東109年盈餘分派利益。
菱光並引述商業法院裁定的理由,主張東元公司對菱光科技提出的假處分聲請,不僅無理,而且也並非以維護股東權益爲出發點,反而可能嚴重危害股東權益,其中,董事刻意拒絕出席董事會之行爲,也跟東元公司所聲稱的增進公司治理有所不符。據此,菱光嚴正呼籲東元電機,切勿再以此種無理之手段,企圖影響菱光董事會及股東會之合法性,浪費司法資源。更不應爲了阻擾菱光對東元公司之改革計劃,而以惡意公開收購之方式,介入菱光經營權,東元公司應立即停止目前主導鈺叡公司所爲之惡意且違法公開收購行爲,以合乎公司治理之精神。
除了曉之以理外,菱光也透過全面董事改選,重新整軍,其中新任四席董事包括黃育仁(東友科技法人代表)、楊其昶(東友科技法人代表)、王恩國(光菱電子法人代表)、顧慕堯(光菱電子法人代表),另三席獨立董事則爲王修銘、蕭恩信、黃詩瑩,並經推選,由黃育仁續任董事長,楊其昶出任副董事長。
第一項臨時動議是建請股東會同意並承認菱光科技與元大證券有關東元電機股東會委託書徵求事務之相關交易安排,包括各項委任契約、協議書之簽訂及款項給付。就先前委託元大證券辦理公開徵求東元電機委託書之案,追加承認。
第二案,爲強化東元公司之監督與改革,促使東元公司改善經營績效,增益菱光科技對東元公司之投資,擬請菱光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將菱光持有東元公司之股權及徵求所得之股權,支持菱光提名之7名東元公司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中能協助東元公司進行營運改善之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並不限定支持菱光法人董事代表人,不以菱光法人董事代表人當選爲必要。
第三案是建請股東會決議提請金管會、證期局立即停止鈺叡公司公開收購菱光科技股份案,同時也提請公平會立即禁止鈺叡公司申報結合之行爲,並責成菱光科技董事會依股東會決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