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船囂張越界盜採砂石 蔡壁如籲船隻沒入「炸沉當人工魚礁」
▲民衆黨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正式越界採砂事件。(圖/記者陳家祥攝)
大陸抽砂船頻頻進入我國海域非法盜採土石,除危害離島海域生態外,盜砂船的強光、噪音也嚴重影響馬祖民衆的生活品質,民衆黨立委蔡壁如、張其祿30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正視抽砂危機,要求海洋委員會增加港口資源、海巡單位裝備,改善馬祖海域問題。
爲遏止大陸抽砂船越界盜採,行政院29日召開院會,通過內政部、經濟部修法加重刑罰,最高可判7年以下有期徒刑、8000萬元以下罰金,且可視個案沒收、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置違法船隻。院長蘇貞昌也指示法務部、海委會、國防部及內政部等各相關單位,通力合作、嚴格執法,持續加強盜採熱點周邊海域巡防勤務,守護國家安全。
民衆黨立委蔡壁如、張其祿30日與馬祖鄉親協會理事長林金官、理事蘇柏豪舉行記者會。林金官說,希望海委會主委李仲威能透過管道向對岸傳達馬祖民衆的心聲,期待對岸能加強海砂採取的治理並約束其船舶。
林金官說,以廈門市劃設採取海砂區域在金門西南方15公里的模式,福州市閩江口是否也有海砂開採的海域,另外也請海委會透過其與對岸機制,是否我方海巡船和對方的海監船,同步執法加強力量。
馬祖鄉親協會理事蘇柏豪認爲,徒法不足以自行,在實際執法上,要給海巡強大後盾。馬祖的海巡編制應該提升,第一線海巡弟兄需要更多資源,提升裝備,並增加獎金的激勵機制。另外,也需要提高查扣、拘留的資源和空間,纔能有連續執法的量能,有效遏止。
蔡壁如說,上百艘大陸盜採砂石船聚集,噪音、光害問題嚴重,對馬祖民衆日常生活巨大沖擊;這次修法後,船隻可以炸沉作爲人工魚礁,一方面覆育被破壞的海洋生態,另一方面也讓底拖漁船無法順利作業,不再竭澤而漁。
立法委員張其祿指出,在我國領海內,抓到抽砂船僅能用「加重竊盜罪」和「土石採取法」來裁罰;但若抽砂船是在我國經濟海域犯罪,被抓到的刑責反而比較重。根本問題是臺灣目前沒有海洋管理的完整規範,都散落於各部會及法規,臺灣作爲一個海洋國家,對於海洋事務和規範,應有更完善的法律規範,應修訂完整海域管理法,以完善我國海域管理法制,妥善處理各式各樣的海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