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受傷誰就一定有理嗎?
導讀
“誰受傷誰有理”的處理矛盾糾紛思維模式,會使法治和規則變得模糊,也容易形成導向錯誤。近日,在一起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河北省海興縣人民法院綜合分析案件前因後果,旗幟鮮明地作出減輕被告人刑罰,並在民事判決中讓有悖道德的受害人承擔部分經濟責任。在釋法說理中,法官積極貫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裁判文書釋法說理的指導意見》精神,不僅使雙方當事人息訴服判,而且較好地發揮了司法明確導向、明辨是非的引領作用,強化了公民的法治規則與公序良俗意識。
在河北省海興縣某村,35歲的張某在一家央企打工,兒女雙全,妻子漂亮。
2017年春季,張某因懷疑妻子出軌,與妻子鬧了一陣彆扭,儘管心裡不痛快,張某也漸漸放下了。
2019年秋季,張某又發現妻子不對勁兒,爲查清真相,他從網上購買了帶錄音功能的GPS定位器,趁妻子不備時,把定位器裝在妻子汽車的方向盤下方。
10月的一天,張某的舅舅要過生日,他準備與妻子一起去參加午宴,但妻子說妹妹和孩子要從山東過來,她先去車站接,讓張某一人先去。
因張某妻子遲遲未到,舅舅的生日宴開不了席,張某多次給妻子打電話也未接,他便打開了手機,接通GPS定位器,竟聽到了妻子和一個男人的說話聲……
下午2點左右,妻子才趕到飯店,而且並沒有接到妹妹和孩子,她吃了幾口就散場了。
當晚張某避開妻子,聽了定位器上的錄音,確認中午與妻子在一起的男人是公司同事王某。因爲他經常搭坐王某的車上下班,對他的聲音比較熟悉。
張某越想越堵心,就問妻子中午到底幹什麼去了,妻子也不正面回答。張某一股氣上來,用拳頭衝妻子的頭部打了幾下。孩子見到這場景嚇哭了,便給爺爺奶奶打電話,妻子也開始含淚收拾東西,並打電話讓父母來接她回孃家。
稍後,張某的父母來了,問張某爲什麼打人?張某說老婆出軌了。父母問有什麼證據?張某說手機上有錄音。張某還沒有來得及給父母聽錄音,妻子的父母也趕到了。
岳父母問張某爲什麼打他們的女兒,張某也說她出軌了,她父母讓拿出證據,因爲張某媽媽怕兒子家庭破裂,攔着不讓他說,張某也就沒提錄音的事。岳父見張某不說話,打了張某兩拳。然後,雙方父母勸了他們幾句都走了。
當晚,張某和妻子進行一次開誠佈公的交談。妻子埋怨張某不體貼,張某說咱都兩個孩子了,爲了孩子也不能離婚啊,你有錯你改,我有錯我改。妻子答應好好過日子。
張某與王某都在一個公司,他給王某發微信,暗示已經知情,並讓王某以後別與自己的妻子聯繫。王某則迴應說,讓張某管好自己的媳婦,別讓她再找他就行。
經歷了這場風波後,張某與妻子開始和睦如初,這件事就算翻篇了。
盛怒之下刀刺兩人
事情儘管過去了,可張某心裡還是憋着一口氣。爲觀察妻子的行蹤動態,他偷偷在妻子開的車後備廂裡放了一部紅米手機。
2020年6月14日上午11點左右,張某給放在車上的手機定位,發現車的位置比較偏僻,就起了疑心。
張某想在家等妻子回來與她談談,便讓兩個孩子先去奶奶家。但妻子一直沒回來,而且定位始終沒有變化。
由於張某放在車上的手機設置爲自動接聽模式,他往車上的手機打電話時,聽見妻子與王某發生了不正當關係!張某立刻火氣上竄,從臥室衣櫃裡拿了一把他經常把玩的刀,又從廚房拿了一把小水果刀,按手機定位騎電動車找尋。離得老遠,他就看到了自家的車,車的後排座兩個車門開着。
張某把電動車停下,向汽車走去。見妻子與王某正並排坐在後座上玩手機,張某說“錄個視頻當證據吧!”,但兩個人只是擡頭看了他一眼,又繼續玩手機。王某還說:“錄吧,隨便錄吧。”擺出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張某立刻火冒三丈,上前對着王某的頭部打去。
王某看到張某氣急敗壞,還掏出了刀子,從車上下來。張某趁王某下車穿鞋之機,向他的胸部、腹部捅去……王某雙手捂着傷口邊跑邊躲。
張某妻子看到丈夫持刀捅了王某,跑上前去阻擋時,也被丈夫的刀子捅到。張某這才猛地驚醒,停了下來。妻子也趁機勸說張某:“趕緊救人,人要死了你得坐牢,我和孩子怎麼辦?”
張某也感到了事態的嚴重,把刀子扔掉,三人開車趕往縣醫院,救治王某。
途中,張某用手機打了120急救電話。到醫院後,看到妻子和王某進了急診室,他馬上打了110報警。很快,派出所民警趕到醫院,將自首的張某帶走。
依法減輕加害人責任
2021年4月8日,因涉及個人隱私和疫情防護,海興法院、檢察院和看守所通過三方網絡連接,對該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海興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張某犯故意殺人罪,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人張某出於義憤失去理智,持刀具肆意捅刺他人身體要害部位,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權利,其行爲構成故意殺人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張某致被害人王某和妻子均重傷二級,王某經鑑定爲十級傷殘,應從重處罰;被告人張某在犯罪過程中自動放棄犯罪並有效防止犯罪結果發生,是犯罪中止,應當減輕處罰;案發後,被告人張某撥打120並積極參與對被害人實施救助;撥打110報警主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告人張某自願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罰;在案件偵查階段,被害人張某妻子明確表示對被告人張某予以諒解;被告人張某的親屬在審理階段積極自願將10萬元賠償款匯入法院賬戶,作爲賠償被害人王某的損失,雖然未取得被害人王某的諒解,但應酌情從輕處罰。公訴機關量刑建議適當,法院予以採納。
本案被告人張某的犯罪起因是妻子出軌被抓現行、犯罪動機是處於極度氣憤、犯罪情節爲一般情節、犯罪對象特定、犯罪後果較輕、認罪認罰態度較好、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一般。故認定被告人張某的主觀惡性較小,被害人王某的過錯程度極其嚴重。
2021年5月8日,海興法院依照刑法、刑事訴訟法有關條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有關刑事司法解釋條款及民法典有關條款、最高人民法院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有關規定作出判決,被告人張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沒收隨案移送的被告人張某的作案工具刀2把。
關於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的損失:查明王某的醫療費共計115414.25元,住院伙食補助費750元,營養費1200元,誤工費29480元,護理費6923.01元,交通費850元,鑑定費4282.4元,以上合計款額158899.66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侵權責任編過失相抵的立法本意,公平分擔責任,王某應當對其經濟損失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法院根據行爲人民事責任方面的過錯程度,確定被告人張某承擔主要責任、被害人王某承擔次要責任,責任比例按6:4分擔較爲妥當。
法院遂判決被告人張某賠償王某經濟損失95339.80元。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請求被告張某賠償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於法無據,法院不予支持,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某的其他訴訟請求。
對於海興法院的判決,原被告雙方均沒有上訴,目前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
規則闡釋
既要譴責犯罪 也要倡導公序良俗
海興法院法官指出,人格是人類獨有的、由先天獲得的遺傳素質與後天環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能代表人類靈魂本質及個性特點的性格、氣質、品德、信仰、良心以及由此形成的尊嚴、魅力等。
本案被告人張某是一個具有獨立人格的自然人,其得知二被害人發生性關係後,在用手機拍錄二人視頻時,二被害人不以爲然,毫無愧意,用蔑視的態度,公然挑釁被告人的感情和人格尊嚴底線,給被告人張某造成了極其嚴重心理傷害,致使張某極度義憤,繼而採取不當行爲方式,歇斯底里地進行瘋狂報復。
張某作爲受害者本應以冷靜方式處理解決,卻因極度憤怒失去理智繼而採用了暴力手段,試圖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應爲對自己的不當行爲付出應有的代價。
二被害人也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的規定。
這種行爲破壞了夫妻間互相尊重的基石,徹底傷害了夫妻之間的感情。
王某和張某之妻在被告人張某發現其二人行爲,發出警告並指責後,仍肆無忌憚,故王某從本案的發生到最後的結果負有重大過錯,依據過失相抵的立法精神,王某應當對其經濟損失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專家點評
用裁判結果引領社會價值導向
河北政法職業學院教授 劉蓮花
此案發生的直接導火索是兩個被害人在被當場發現時,對待被告人及處理事情無所畏懼、滿不在乎的態度,致使被告人失去了理智,釀成事件的發生。
從道德倫理角度以及一個正常成年人的角度來看,以上事實已經嚴重侵犯了一個正常人的尊嚴,挑戰了一個正常人應有的人格底線。我們不能苛責作爲一個正常人的被告人應當保持崇高的理性。絕大多數普通人在面對這種事情時,都很難理性對待,泰然處之。
事物的存在與發展,各有生存與滅亡的支撐和突破,一旦失去存在的底線,就會出現不可挽救的滅失。人性儘管有着比物性承載量大得多的氣度,但也有一個限度和大衆普遍認知的底線。尤其是涉及到人性人品人格和公序良俗等範疇時,有着數千年文化傳承的中華民族,有着更敏銳的反應。
好在此案被告人在事件發生過程中及時認識到了自己的行爲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及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中止犯罪並積極救治被害人,還主動投案自首,交代自己的不法行爲,配合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的調查,沒有造成更爲嚴重的後果。
海興法院在辦案中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把釋法說理融入裁判文書,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作爲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則的重要指引,作爲檢驗自由裁量權是否合理行使的重要標準,所作出的裁判結果具有鮮明的價值引領導向和行爲規範作用。(尹海龍 明鬆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