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地院朱姓法官遭檢舉溜班釣魚種花 基層:可能有人要整他!
▲臺南地院一名朱姓法官,被檢舉上班時常溜班、釣魚、種花,政風單位移請司法院審議,惟基層卻認爲朱法官待人和善,審判品質與風評良好,可能有人要整他。(圖/示意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地院一名朱姓法官,被檢舉上班時常溜班、釣魚、種花,政風單位蒐證後移請司法院審議,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7月23日決議,朱法官所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違失情節重大,決議移送監察院議處,惟基層卻認爲朱法官待人和善,審判品質與風評良好,可能有人要整他。
據瞭解,本案因臺南地院接受檢舉,發現朱法官上班時間常常不見蹤影,溜班去釣魚、種花、種水果,而檢舉人還懷疑朱法官疑似藉此浮報加班。政風單位受理後,針對朱法官跟監蒐證完畢後,由臺南地院送司法院人事審議會審議。
據瞭解,人審會23日開會後,認爲朱法官經常於正常上班時間不假外出,從事釣魚、種菜等與公務無關之活動,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規定,且具常態性,違失情節重大,經調查屬實,認有移送懲戒之必要。爲維護司法信譽,爰依《法官法》第51條規定,由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通過逕行移送監察院審查。
司法院也發佈聲明指出,全體法官及司法人員均應保持高尚品格並謹言慎行,避免有任何不當或易被認爲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爲,共同維護人民對於司法之信賴。至於監察院受理本案後,有可能決議不付懲戒,或是提出彈劾,交由司法院職務法庭決定懲戒種類,依照目前監察院與司法院的關係,朱法官遭彈劾送職務法庭審議的機會非常大。
對於朱法官被檢舉一事,臺南地院有基層人員說,朱法官待人處事、對部屬都很好,審判品質與風評還不錯,可能是遭內部同僚檢舉;有人說法官裁判品質良窳纔是司法院該重視考覈的重點,許多司法官下班都會把工作帶回家做,法官與一般公務員工作性質不同,只要按時開庭、把案子及裁判品質顧好,上班時間是否都在辦公室,有那麼重要嗎?應該是有人要整他!
據瞭解朱法官目前是行政訴訟庭法官,工作比刑庭、民庭輕鬆些,可能因此纔有時間去釣魚、種花果,他出身屏東偏鄉,有原住民血統,個性爽朗較不拘小節,年輕時也是位檢改大將,後來從檢察官轉任法官,現在是名資深法官,以其年齡隨時都可以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