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控碳降碳制度和規則
作爲人口規模巨大的發展中大國,我國在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既要有效降低單位國內生產總值碳排放強度,又要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必須積極探索創新。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要求,推動全國碳市場建設,建立產品碳足跡管理體系、碳標識認證制度。
完善控碳降碳制度和規則是雙循環格局下做好“雙碳”工作的重要保障。
從國內看,隨着我國經濟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控碳降碳成爲各個行業領域轉型升級的內在要求。目前,許多地方控碳降碳過於倚重政府“有形之手”,對市場“無形之手”重視不夠。聚焦碳達峰目標任務,結合碳中和要求,完善控碳降碳制度和規則,有利於穩定全社會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預期,激發經營主體、居民控碳降碳的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
從國際看,在全球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發展趨勢下,碳排放相關制度和規則成爲各國關注的重點,與貿易、投資、金融等融合不斷加深。同時,許多制度和規則由自願轉向強制,由發達經濟體內部向其他國家的外溢作用不斷增強,對國際貿易格局、各國產業競爭力等帶來深刻影響。完善控碳降碳制度和規則,有助於我國深度參與全球產業分工和合作,在全球能源治理體系和氣候治理體系變革中發揮貢獻者和引領者作用。
發揮控碳降碳對全面綠色轉型的引領作用。碳排放涉及能源活動、工業生產、城鄉建設、居民生活等多個方面,關係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控碳降碳與能耗雙控、污染防治、產能調控等既有聯繫又有區別。需要看到的是,目前還有一些部門和地區片面強調單一目標,一些領域存在制度疊牀架屋等問題,甚至出現政策“打架”,對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產生不利影響。完善控碳降碳制度和規則,應結合不同地區和行業的特點,處理好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關係。一方面,把握好碳排放和能源活動、工業生產、污染物排放等關係,加強碳市場與能源市場、電力市場、排污權市場的銜接。另一方面,處理好中央與地方、能源輸出地與輸入地、產業鏈上中下游等關係,調動各方面綠色低碳轉型的積極性,在更大範圍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鼓勵結合實際探索制度創新。近年來,全球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和產業變革突飛猛進,相應的組織方式、實踐載體、制度規則等深刻變革。我國雖在可再生能源、電動汽車、儲能等領域取得一定先發優勢,但在體制機制上仍存在堵點卡點和薄弱環節,必須積極識變應變求變,以更大力度推進制度創新,培育壯大綠色生產力,搶佔未來發展先機。應發揮我國市場規模大、應用場景多的優勢,鼓勵各地結合實際開展創新。在完善全國碳市場制度規則的同時,可鼓勵地方在配額有償分配、碳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試。在產品碳足跡管理方面,鼓勵技術、政策協同創新,引導碳足跡數字化發展。在碳標識方面,爲新技術新產品創造包容審慎的監管環境,同時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和行業瞄準國際領先水平開展認證,推動“中國製造”由成本優勢、質量優勢拓展至低碳、零碳競爭優勢。
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當前,儘管逆全球化思潮擡頭,但貿易規則向綠色化低碳化轉型的趨勢明顯,許多相關制度規則由通用向細化的方向發展,影響範圍由產品生產環節向供應鏈、回收處理、投資等方向延伸。我國綠色低碳產品和服務迎來更多市場機遇,出口增長迅速。同時,一些發達經濟體設置不合理的綠色壁壘,並與反傾銷、供應鏈重構等相結合,我國傳統產業和綠色產業的出口競爭優勢面臨被削弱的風險。在外部環境複雜多變的背景下,要立足擴大制度型開放,進一步完善控碳降碳制度和規則。一方面,對接國際先進規則,有序擴大相關市場開放,鼓勵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參與中國標準制定,爲高質量“引進來”提供製度保障,增強在開放環境中鍛造競爭優勢的能力。另一方面,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全球治理,增強我國的制度性話語權,爲我國更大範圍拓展國際市場、更高層次參與全球價值鏈分工提供發展空間。
爲提升安全性和韌性水平提供保障。完善控碳降碳制度和規則是一項長期工程,涉及重大利益關係調整,不可能一蹴而就。從外部環境看,當前世界經濟、能源和貿易格局深刻變化,地緣政治風險持續上升,外部環境變化帶來的不利影響加深。從內部發展看,統籌發展和安全,在控碳降碳過程中保障產業鏈供應鏈安全、民生用能等任務更加艱鉅。完善控碳降碳制度和規則,要與增強安全性和韌性水平有機結合起來,妥善防範化解面臨的內外部風險挑戰。要及時跟蹤研判國際氣候治理、碳排放相關綠色壁壘等的發展變化,系統評估對我國不同地區、行業和企業的影響,在制度和規則設計中做好應對預案。在有效保障能源電力和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的前提下,穩步擴大碳市場覆蓋範圍。在健全數據安全、跨境傳輸管理等基礎制度的前提下,穩妥推動碳足跡數據庫等開放共享和開發利用。同時,加強對化石能源資源型地區、減排困難行業企業等的跟蹤監測,完善針對性的支持政策,以公平、有序、公正的方式推進綠色低碳轉型。
(作者田智宇 系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能源研究所研究員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