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幕後/憲訴法無法評議裁判 3大法官缺席 拒成政治工具
憲法法庭表定昨天最後一次評議庭,並未對賴清德總統剛公佈的憲法訴訟法作出暫停施行的暫時處分。記者潘俊宏/攝影
憲法法庭表定昨天最後一次評議庭,並未對賴清德總統剛公佈的憲法訴訟法作出暫停施行的暫時處分,一大關鍵因素是至少三位大法官選擇技術性缺席,實際上未開評議庭,據瞭解有大法官不認同執政黨聲請暫時處分的理由,也有人不願大法官角色沾染過多政治,未來新法上路,在大法官未補足前,憲法法庭的運作恐將持續爭議。
這幾年大法官因政治性敏案的釋憲案,讓大法官的招牌與威信都蒙塵,加上賴清德總統提名的七位大法官遭到國會全數封殺,連執政黨立委都以過去長期批評民進黨爲由,集體對賴總統提名的劉靜怡投下反對票,引發外界質疑難道只有遵從民進黨主張的人才能當大法官,更讓大法官清譽與公信力都受到影響。
賴清德總統公佈憲法訴訟法後,外界不少人研判當前的八位大法官可能會跟過去幾年的大法官集體表現一樣,依民進黨劇本凍結新的憲訴法、讓國會通過的新法無法上路。過去兩週外界更流傳司法院官網上憲法法庭評議庭表,一月分每週三、四、五都排了評議,看似要奮戰到最後過年前最後一天上班日。
但實際上,本週憲法法庭並未就任何案件開評議庭討論,背後一大原因是有大法官技術性先請休假。即使依舊法,仍需要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現有大法官總額過半數同意才能作成裁判,換句話說,要有六人以上大法官出席才能作出違憲判決。但因不認同聲請理由、或對大法官成爲否決國會法案工具作風不以爲然者至少有三名大法官,在技術性缺席下,讓表定的憲法法庭評議難以作出裁判。
此舉等於讓新的憲訴法上路,至於新憲訴法規定,大法官法定總額爲十五人,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十人,作成違憲、合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九人。賴總統若遲遲無法提出獲國會至少同意兩名的大法官,未來憲法法庭就算以新法違憲、無法拘束大法官,直接判決違憲,恐仍只會製造更多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