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正式施行!醫藥領域行賄,從重處罰

2024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二)正式施行。該修正案提到,在食品藥品、醫療等領域行賄、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從重處罰。

瀟湘晨報記者檢索發現,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二)。其中,將刑法第三百九十條修改爲“對犯行賄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因行賄牟取不正當利益,情節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或者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其中特別提到,在食品藥品、醫療等八個領域行賄,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從重處罰”。

日前,刑法修正案(十二)已經正式施行。

瀟湘晨報記者任彎灣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