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歲老人爲保護孫兒砍傷酒後鬧事者獲刑 法院:第一刀屬防衛,之後不算

儘管楊慶全本人否認掐了8歲男童楊某冰脖子,但兩級法院都在審理後確認了這一事實

案發那天,飲酒後的楊慶全來到同村人楊成傑家附近,從地上撿起石頭打砸楊成傑家廚房。楊成傑的孫子楊某冰從屋裡走出來,遭到楊慶全拿着石頭追趕。

時年70歲的老人楊成傑聞訊後,拿着鉤刀出門追趕。在一片竹林,楊成傑看到楊慶全用手掐着孫兒的脖子。楊成傑喊“快放手”,但楊慶全不肯放手。老人上前,用鉤刀砍擊楊慶全,致其輕傷一級。

2017年8月,這起案件發生於海南省臨高縣得位村。案發近三年後的2020年5月,臨高縣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訴。經過一審、二審,楊成傑因故意傷害罪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

▲出獄後的楊成傑

一審法院認爲,楊成傑看到孫子被掐脖子時,沒有采取相當手段來阻止侵害行爲,而是直接持刀砍擊,不屬正當防衛,判處楊成傑有期徒刑一年;二審法院則稱,楊成傑砍擊楊慶全的第一刀具有防衛性質,但第一刀後楊慶全就放開了男童,危險解除,此後的幾刀,系出於泄憤目的,不屬於正當防衛。

“本案雙方衝突被害人楊慶全引發,具有重大過錯,且楊成傑已是古稀老人,因護孫心切,臨時起意進而傷害他人,屬於激情犯罪,具有偶發性,社會危害相對較輕。”二審法院認爲一審判決量刑偏重,將老人的刑期從一年調整爲8個月。

▲楊成傑二審獲刑8個月

楊成傑出獄後開始申訴。他說,他砍擊楊慶全,對方鬆開其孫後,“還試圖用手來抓我的眼睛,我出於防衛心理,才又砍了他一刀。”楊成傑認爲自己沒有傷害的故意,“如果我真的要傷害他,就不會只砍他手腳部位了。”

楊慶全不認爲楊成傑系正當防衛,他否認了追趕男童、掐其脖子,“都沒注意到他孫子。他傷害了我,應該判多少年就多少年、該賠償就賠償。現在他們就是不肯賠償給我。”

糾紛爆發】

扔石頭,追兒童,“掐脖子”

起訴書中,臨高縣檢察院陳明所指控犯罪事實:

被告人楊成傑與被害人楊慶全因土地糾紛產生矛盾。2017年8月31日14時許,楊慶全酒後騎車載其女兒楊某麗,來到楊成傑家附近時,停車撿起石頭打砸楊成傑家廚房。

楊成傑孫子楊某冰出門查看,楊慶全拿着石頭追趕楊某冰。楊成傑聞訊,出門持鉤刀追趕楊慶全,並在其家門口附近一小竹林處,持刀砍傷楊慶全右小腿、左小臂左肘部位。

楊慶全被砍傷並暈倒在地,後被送往醫院治療。經鑑定,楊慶全所受損傷爲輕傷一級。

▲一審法院審理查明的案件事實

在這份起訴書中,並未提到“楊慶全用手掐楊某冰脖子”這一情形。由於案發現場並無監控,案發過程的還原,依賴於現場人員的敘述。紅星新聞記者梳理髮現,案發時在場的人員,有楊成傑夫婦及8歲孫兒楊某冰,楊慶全及女兒楊某麗。

案發那天,楊慶全騎着摩托車,本是打算帶女兒去學校交學費的。楊慶全的女兒說,還沒到交學費的時間,父女倆先到縣城吃了飯,“父親當時喝多了酒”;回到村裡,父親把車停到路邊,撿起石頭砸向楊成傑家的廚房。

▲楊成傑家廚房屋頂

楊慶全女兒楊某麗說,聽到聲響的8歲男童楊某冰從家裡跑出來,父親就開始追趕男童,男童在前面逃,父親在後面追;不久,男童的爺爺拿着一把鉤刀從家裡追趕出來。楊某麗停留在原地,沒有看到後續的事情。

男童則說,他在逃跑過程中,大聲呼喊爺爺,跑到一片竹林處時,被楊慶全抓住了,楊慶全用手掐着他的脖子,把他往回拉;這時,爺爺拿着鉤刀過來了,“爺爺叫楊慶全放開,他不肯放開,還說要掐死我。爺爺一生氣,就拿鉤刀往他身上砍去,楊慶全被砍到後就鬆開了手。”隨後,男童跑回了家。

男童奶奶的敘述與男童一致。她說,楊慶全女兒在門口喊“我爸爸追着楊某冰往前跑了,你快點出來吧”,聽到後,老伴楊成傑拿着鉤刀追了出去,她也緊跟了上去,看到楊慶全掐着孫子的脖子,楊成傑喊楊慶全放手,楊慶全稱“我不放,我要掐死他”。

【衝突升級】

“砍了一刀後,又砍了幾刀”

男童奶奶說,聽到楊慶全稱“要掐死他”後,楊成傑手持鉤刀上前砍楊慶全。被砍中一刀後,楊慶全放開了男童,楊成傑又砍了楊慶全幾刀,致使楊慶全倒地

楊慶全本人承認,他在酒後用石頭砸了楊成傑家廚房的房頂。但他又說,他砸石頭後,楊成傑也拿着石頭砸向他和女兒;楊慶全女兒的證詞裡,沒有提及她及父親被楊成傑用石頭砸的情節

楊慶全還說,他又撿起一塊石頭砸向楊成傑,隨後跑開,楊成傑持一把鉤刀追,並將他砍傷;沒有提起追趕、掐男童脖子的情節。

楊成傑對全案經過的供述,與其孫子、老伴的證詞相一致;砍人前的經過,也與楊慶全女兒楊某麗的證詞相一致。他補充了砍傷楊慶全的細緻經過。

楊成傑說,目睹楊慶全掐着孫子脖子不肯放開,他右手持刀,向楊慶全的大腿砍了一刀,楊慶全鬆了手,孫子跑回了家;楊成傑“生氣,再向楊慶全的大腿砍去第二刀,緊接着向他左手砍一刀”,楊慶全就跪下來,身上流血下來,楊成傑就持刀回家了。

根據法醫鑑定,楊慶全身體多處受傷,其中包括右脛骨開放性粉碎性骨折、左尺骨鷹嘴骨折等,綜合評定爲輕傷一級。

在該案一審時,楊成傑辯護人提交了一份由臨高縣人民醫院出具的檢查報告,證實案發數日後的2017年9月6日,8歲男童被檢測出咽喉部充血,被診斷爲咽喉炎。

▲案發後數日,楊成傑孫子被檢查出咽喉部充血

楊成傑辯護人提出,8歲男童咽喉部發炎,系因被楊慶全用雙手掐傷脖子所致,存在直接因果關係。

臨高縣法院、海南省第二中院在兩次審理中,也確認了“楊慶全酒後砸扔石頭 ➝ 8歲男童出門查看,遭楊慶全持石頭追趕 ➝ 楊成傑持鉤刀出門追趕 ➝ 楊慶全手掐男童,且不肯鬆手 ➝ 楊成傑砍擊楊慶全一刀,楊慶全鬆手 ➝ 男童跑開,楊成傑又砍擊楊慶全數刀致其倒地”這一基本案發經過。

【法院判決】

正當防衛與故意傷害之辯

砍傷楊慶全後,楊成傑回到家中。案發十餘日後的2017年9月12日,他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因年齡超過70歲不執行)、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兩年後,事情突然起了變化。2019年7月,楊成傑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拘,臨高縣檢察院審查不批准逮捕,隨後被取保候審;2020年9月,距離事發已經整整三年後,經臨高縣法院決定,楊成傑被逮捕。

案件一審時,楊慶全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索賠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10萬餘元。楊成傑堅稱自己系正當防衛,不同意賠償。

2020年11月,臨高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爲楊成傑“無視國法,因民間矛盾,繼而持刀砍打被害人楊慶全致輕傷一級,其行爲構成故意傷害罪”;臨高縣法院也指出,本案起因是楊慶全引發,楊慶全具有明顯過錯,決定對楊成傑從輕處罰。

關於楊成傑“正當防衛”的辯解,臨高縣法院稱,楊成傑聽到孫子被追趕的消息後,便從家中持鉤刀追趕,在看到孫子被掐脖子時,沒有采取相當手段來阻止侵害行爲,而是直接持刀將楊成傑腿部、手部等多處砍致輕傷。

▲一審法院認爲,楊成傑沒有采取相當手段阻止楊慶全的不法侵害

“從楊成傑持刀追趕並將被害人全身多處砍傷的結果來判斷,楊成傑主觀上具有傷害故意。”臨高縣法院不認可楊成傑“正當防衛”的辯解,一審判處楊成傑有期徒刑一年。

而就民事賠償部分,臨高縣法院稱,楊慶全的實際經濟損失爲8萬餘元,因楊慶全在本案存在過錯行爲,法院酌定楊成傑承擔70%經濟損失,賠償楊慶全5.7萬餘元。

▲楊成傑一審因故意傷害罪獲刑一年

在二審階段,海南省第二中院指出,當楊成傑看到楊慶全雙手掐着孫子的脖子時,要求楊慶全放手,楊慶全不肯放手,楊成傑上前砍擊楊慶全一刀,“此時,楊成傑爲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實施的行爲具有防衛性質。”

但同時,海南省第二中院認爲,楊慶全被砍一刀後就放開了男童,男童跑回家、危險解除,出於泄憤的目的,楊成傑持刀繼續砍擊楊慶全,主觀上具有傷害他人的故意,客觀上造成了被害人輕傷的侵害後果,不符合正當防衛的主觀意圖,也不符合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和緊迫程度要求,不屬於正當防衛。

▲二審法院認爲楊成傑第一刀屬防衛,後續砍擊不屬防衛

但因“一審判決量刑偏重”,海南省第二中院作出了調整:“鑑於本案雙方衝突系被害人楊慶全引發,具有重大過錯,且楊成傑已是古稀老人,因護孫心切,臨時起意進而傷害他人,屬於激情犯罪,具有偶發性,社會危害相對較輕。根據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可對其從輕處罰。”

2021年3月16日,楊成傑二審因故意傷害罪獲刑8個月。

【出獄後的申訴】

“他鬆開我孫子後,還用手想抓我眼睛”

二審判決一個多月後的2021年4月23日,楊成傑出獄了。堅稱無罪的他開始爲自己申訴。

▲2021年4月23日,楊成傑刑滿釋放

5月13日下午,楊成傑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說,自己的行爲應當構成正當防衛。他認爲,楊慶全酒後上門滋事,用石頭打砸,又拿石頭追趕其孫子,掐其孫子的脖子,屬於正在連續實施不法侵害行爲。

楊成傑還說,案發時他已70歲,楊慶全不到40歲,“他比我年輕30歲,力量對比懸殊,楊慶全還手拿石頭,我迫於無奈只能持刀制止楊慶全行兇。”

楊成傑認爲,雖然砍擊了數刀,但砍擊部位都是楊慶全的手腳,並非身體要害部位,“我的目的是制止楊慶全傷害我孫子,最終也是造成他輕傷,沒有造成重大損害。如果我真的想傷害他,就不會只砍手腳部位了。”

楊成傑的兒子也說,“民警一開始作了行政處罰,是行政拘留不執行;後來幾年也沒有再抓我父親。”楊成傑兒子說,父親在案發數年後才被捕,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爲不願意賠償楊慶全,“楊慶全一直在鬧。”

楊成傑兒子表示,哪怕父親被捕之後,他也沒有想到最終會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刑8個月,“我們一直都認爲是正當防衛,頂多算是防衛過當。”

楊成傑還補充了一個細節:他砍擊楊慶全、楊慶全鬆開其孫後,“他還試圖用手來抓我的眼睛,我出於防衛心理,才又砍了他一刀。”

“楊慶全被砍擊後試圖用手抓楊成傑眼睛”這一說法,與判決書中記載的楊成傑供述不一致。對此,楊成傑說,接受警方訊問時,他做了好幾份筆錄,第一份筆錄中沒有提到這一細節,但此後數份筆錄均提到了,但最終法院採信了第一份筆錄中的內容。

紅星新聞記者還聯繫到本案被害人楊慶全。楊慶全稱,案發當日,他確實喝了酒,“大約喝了四五兩白酒”,也確實朝楊成傑家扔了兩三顆石頭,隨後,屋裡也有人扔石頭出來砸他及女兒,“我就看到他(楊成傑)拿刀出來,我和我女兒就一人跑一邊,楊成傑就追到了我。”

“那時候跑得太慌了。”楊慶全說,楊成傑追上後,就砍了我4刀,兩刀砍在左手,兩刀砍在右腳,“傷情現在還沒有好。”

楊慶全不認爲楊成傑系正當防衛,他否認了追趕男童、掐脖子,“都沒注意到他孫子。他傷害了我,應該判多少年就多少年、該賠償就賠償。現在他們就是不肯賠償給我。”

紅星新聞記者 王劍強 受訪人供圖

編輯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