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聯合發佈指導意見,合理降低新能源汽車維修使用成本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記者黃鑫宇)爲進一步提升新能源車險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更好服務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近日,金融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聯合發佈《關於深化改革加強監管促進新能源車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2025年1月24日,金融監管總局辦公廳正式下發了《指導意見》全文。

據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介紹,2020年以來,我國實施車險綜合改革,推出新能源車險專屬產品,新能源車險業務增長迅速,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提供了有效保障。同時,由於新能源汽車階段性地出現了出險率和維修成本較高、部分車型保險風險與價格不匹配、少數車輛投保不暢、部分車型保費較高、新能源車險經營持續虧損等現象,引起了各方關注。

爲此,《指導意見》推出一攬子政策舉措,着力推進新能源車險供需兩側改革,通過綜合施策來系統化解上述矛盾和問題,有效滿足人民羣衆車險保障需求,更好服務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值得關注的是,《指導意見》第二部分中提出合理降低新能源汽車維修使用成本相關要求,其中包括“推動降低維修成本”“引導消費者培養良好用車習慣”“推進數據跨行業共享”及“探索建立保險車型風險分級制度”四部分具體內容。

對於新能源汽車車主較爲關注的“推動降低維修成本”部分,《指導意見》建設性地提出,豐富新能源汽車維修零部件供給渠道和類型,鼓勵推動新能源汽車企業和動力電池企業通過技術開放,提升動力電池的維修經濟性,支持其自營或授權網絡向社會銷售“三電系統”配件。加強新能源汽車維修企業能力建設,建立完善維修和理賠標準,提升車輛維修和理賠標準化程度,降低新能源汽車全生命週期使用成本。

而關於“探索建立保險車型風險分級制度”,《指導意見》也明確,將研究制定低速碰撞試驗標準,建立保險車型風險分級制度,充分利用社會化檢測資源,降低汽車企業負擔。綜合考慮低速碰撞試驗結果、易損零部件價格、常見維修項目工時等因素,及時優化保險車型分級等級,推動其與商業車險保費相掛鉤,促進新能源汽車企業優化生產設計、完善零部件供給,提高維修經濟性水平,助力新能源汽車產業鏈高質量發展。

此外,《指導意見》提出的“引導建立高賠付風險分擔機制並上線運行‘車險好投保’平臺”舉措也引起關注。

對此,據金融監管總局該位司局負責人介紹,出臺這些舉措的考慮因素在於,用中國特色方式,統籌行業力量,引導財險公司主動擔當作爲,從根本上解決高賠付風險新能源汽車“投保難”問題。

“任何新能源車主在常規渠道投保遇到困難時,可選擇通過此平臺鏈接保險公司投保,且保險公司不得拒保。”金融監管總局該位司局負責人進一步解釋道。同時,財險行業將爲高賠付風險的新能源汽車提供線上化的便利投保窗口,以有效實現願保盡保的目標。

據悉,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將會同有關單位推動各項舉措落地實施,推進新能源車險供需兩側改革,完善車險保障服務體系,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及新能源車險高質量發展。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