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出臺新能源車險指導意見

金融監管總局1月24日消息,金融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近日發佈《關於深化改革加強監管促進新能源車險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推出一攬子政策舉措,旨在化解出險率和維修成本較高、新能源車險經營持續虧損等階段性矛盾和問題。

“2020年以來,我國實施車險綜合改革,推出新能源車險專屬產品,新能源車險業務增長迅速,爲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提供了有效保障。同時,由於新能源汽車階段性地出現了出險率和維修成本較高、部分車型保險風險與價格不匹配、少數車輛投保不暢、部分車型保費較高、新能源車險經營持續虧損等現象,引起了各方關注。”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指導意見》推出一攬子政策舉措,着力推進新能源車險供需兩側改革,通過綜合施策來系統化解上述矛盾和問題,有效滿足人民羣衆車險保障需求,更好服務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

上述負責人介紹,《指導意見》的主要內容包括合理降低新能源汽車維修使用成本、引導建立高賠付風險分擔機制、穩妥優化自主定價係數浮動範圍、豐富商業車險產品、優化商業車險基準費率等。

《指導意見》提出,豐富維修零配件供給渠道和類型,提升車輛維修和理賠標準化程度,提升新能源汽車維修經濟性水平;探索建立保險車型風險分級制度,優化新車型車險定價標準,推動實現新能源汽車數據跨行業合規共享,增強車險定價精準度和合理性。

主動順應智能駕駛趨勢。《指導意見》提出,統籌保險行業力量,全面系統研究智能駕駛、車型快速迭代等對車險經營的中長期影響,及早謀劃轉型發展。鼓勵保險行業積極運用大數據、區塊鏈、雲計算等技術,加快數字化、線上化、智能化轉型升級,提高對新能源汽車的風險識別和精算定價能力,通過技術創新和優化業務流程推進降本增效。

“當前,智能駕駛技術較快發展、車型快速迭代,給廣大車主帶來了舒適便利的駕乘體驗,同時也將給車險經營帶來較大影響。”上述負責人表示,一是風險因素髮生變化。智能駕駛模式下,車輛駕駛風險因素從人的因素更多轉向技術、軟件和網絡安全等因素。二是保險事故責任發生變化。隨着法規制度的建立完善,汽車製造商、技術服務商等參與程度可能會提升。三是產業鏈協同重要性更加凸顯。保險公司、汽車製造商、技術服務商需要建立更加緊密的合作,強化數據共享和工作聯動,爲車主提供更加高效便利和貼合實際的保險保障方案。

上述負責人表示,爲主動順應智能駕駛趨勢,財險行業將從以下方面着手:首先,統籌行業開展系統性研究,對智能駕駛等新技術應用對車輛行駛風險帶來的變化開展研究。其次,積極推動產品和服務創新。《指導意見》提出的推出“基本+變動”新能源車險組合產品和“車電分離”模式汽車商業車險產品,可以說是開展相關探索的第一步。財險行業將針對智能駕駛特點及其風險變化,對保險產品保障內容、產品形態進行創新優化,提供更加貼合實際保障需求的保險產品和服務。第三,強化數據積累、共享和應用,推動實現數據跨行業合規共享,釋放數據要素價值,不斷提高車險服務的質量和效率。

來源:中國證券報·中證網